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按照經營方式,分為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和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領取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可以從事各類別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領取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只能從事機動車維修活動中產生的廢礦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鎘鎳電池的危險廢物收集經營活動”。所以處理含油污泥需要辦理危廢綜合經營許可證。
廢油泥處理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填埋法、篩分-流化-調質-離心工藝、熱處理工藝(化學熱洗、焚燒、熱解吸)、氧化法、溶劑萃取技術;生物處理法,包括地耕法、堆肥法、生物反應器等;在無氧(或缺氧)高溫條件下通過重質油深度熱裂解,將污泥轉變成三相物質,終生成化學性質穩定的石油焦和多館分的質油,實現污染控制與資源化利用。通常,氣相為CH4、CO、CO2等,液相以常溫燃油和水為主,固相殘澄則為無機礦物質與殘炭。此工藝不僅能實現油氣回收和殘渣再生利用,還能明顯減少污泥中重金屬和放射性物質。熱解處理技術是指在加熱的情況下,將含油污泥中的重質油類分解成帶揮發性的低碳烴類燃料、液態燃料和固體碳等。熱解反應與加熱的速度、溫度、時間和原料的組成有關系。其回收的氣體主要是甲焼、二氧化碳、乙燒和氛氣等,液態回收物主要是柴油館分,可以直接用作燃料,固態回收物主要可以作為建筑材料。廢油泥裂解處理工藝符合環保要求,無害化處理廢油泥,是含油污泥處理的重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