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輪胎煉油廠
(2)危險廢物
①檢修產生的廢機油等含油廢物,屬于危險廢物(HW08),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
②清罐廢物儲油罐約每3年需進行一次油罐清洗作業,清罐時將產生清罐廢物,主要由清罐油渣和清罐廢水構成(統稱為清罐廢物)。清罐廢水由于含油類物質濃度較高,現場無法進行處理或回用,應與清罐廢渣一并作為危險廢物(HW09)進行處理。每次清罐廢物由有資質的專業清理公司負責妥善處理。
③隔油池含油污泥三段式隔油池產生的含油污泥屬危險廢物(HW08),站內設10m2的標準危廢暫存間暫存隔油池含油污泥(桶裝),地面采取HDPE防滲膜處理,采用聯單制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④項目產生的廢含油手套及擦布屬危險廢物(HW49),暫存于項目危險廢物暫存間內,定期交由資質單位處置。
廢舊輪胎煉油廠產生的危險廢物應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要求進行管理,委托具有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采用聯單制轉運。同時廠區設置危廢暫存間,需做防滲處理。
(3)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