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輪胎煉油廠選址要求
一、政策符合性
企業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所在地城鄉建設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污染防治、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等要求,其施工建設應滿足規范化設計要求。在選址過程中,應了解當地政府對廢舊輪胎煉油行業的相關政策和要求,確保項目符合相關規定。
二、環境保護
廢舊輪胎煉油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廢氣、廢水、固體廢物等,對周圍環境和居民健康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在選址時,應考慮周圍環境的敏感性,盡量選擇在城市的下風向或遠離居民區、水源地等環境敏感區域。同時,應考慮廠區內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等污染物的處理和處置措施,確保污染物的達標排放和合理處置。
三、土地利用
廢舊輪胎煉油廠需要一定的土地來建設生產設施和存儲原材料、產品等,因此在選址時應考慮土地的利用效率和成本。應選擇交通便利、土地平整、面積充足的區域,以提高生產效率和降低成本。
四、安全因素
廢舊輪胎煉油廠是一個火災、爆炸等安全隱患較高的行業,因此在選址時應考慮周圍的安全因素。應盡量選擇在城市的邊緣或遠離人口密集區,以降低安全事故對周圍居民的影響。同時,應考慮廠區內的安全設施和措施,確保生產過程的安全。
五、配套設施
廢舊輪胎煉油廠的正常運行需要一定的配套設施,如水、電、燃氣等,因此在選址時應考慮周圍配套設施的完善程度。應選擇在水、電、燃氣等供應充足、價格合理的區域,以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